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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 财务部 税务总局 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盘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宣布日期:2024-09-13 阅读次数:83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妄想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分、财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财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妄想单列市税务局:


  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步伐》(财综〔2023〕10号,,以下简称财综10号文)有关划定,,现就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时矿产品销售收入盘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矿业权人应按财综10号文所附《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目录(试行)》中划定的矿种、计征工具,,逐年盘算并申报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 。原矿产品是指采出后未举行选矿或加工直接销售的产品。 。 。选矿产品包括富集的精矿或研磨成粉、粒级成型、切割成型的原矿加工品等。 。 。


  二、现实销售和视同销售的矿产品均应盘算矿产品销售收入。 。 。视同销售是指矿业权人以自采或自产的原矿产品或选矿产品用于非钱币性资产交流、捐赠、偿债、赞助、集资、投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等情形。 。 。


  三、矿产品销售收入是指矿业权人销售矿产品时向购置方收取的所有收入,,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 。


  四、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是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爆发的应缴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产品销售收入,,详细按收讫销售款或取得销售款凭证的时间确定。 。 。视同矿产品销售的,,按矿产品转移所有权的时间确定。 。 。


  五、矿产品销售价钱是指矿业权人出售矿产品的公正成交价钱。 。 。有市场生意销售价钱的,,矿业权人按现实销售价钱申报。 。 。若内部自用、视同销售矿产品行为而无现实销售价钱,,矿业权人应参照外地或相邻地区同类产品的果真生意销售价钱申报。 。 。


  六、矿业权人按以下要领盘算矿产品销售收入:


 。 。 。ㄒ唬┫鄣目蟛酚氩谱10号文计征工具一致的,,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产品销售数目×矿产品销售价钱(不含增值税)。 。 。


 。 。 。ǘ)销售的矿产品与财综10号文计征工具纷歧致的,,矿业权人应将现实销售矿产品的销售收入转换为划定计征工具对应的销售收入。 。 ?????蟛废凼杖=矿产品销售数目×矿产品销售价钱(不含增值税)×转换系数。 。 。


  转换系数适时调解,,详细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分会同财务、税务部分按转换系数参考标准(见附件)确定。 。 。


 。 。 。ㄈ┕赜诘厝取⒖笕瓤笾,,矿业权人应依据现实采出量和核定价钱确定销售收入。 。 ?????蟛废凼杖=现实采出量×核定价钱。 。 。核定价钱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分会同财务、税务部分凭证用途、温度(仅地热)等情形确定,,不含增值税。 。 ?????笠等ㄈ宋薹ㄅ趟阆质挡沙隽康,,按最大取水量确定采出量。 。 。


  七、有下列情形的,,矿业权人可在盘算销售收入时扣除:


 。 。 。ㄒ唬┫喙卦嗽佑枚。 。 。计入销售收入中的相关运杂用度,,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其他正当有用凭证的,,矿业权人可从销售收入中扣除。 。 。相关运杂用度是指矿产品从坑口或洗。 。 。庸ぃ┑氐匠嫡尽⒙胪坊蚬褐梅街付ㄋ诘脑耸溆枚取⒔ㄉ杌鹨约八嬖讼⒌淖靶丁⒉执ⅰ⒏墼拥扔枚。 。 。


 。 。 。ǘ)外购矿产品。 。 ?????笠等ㄈ送夤涸蟛坊蜓】蟛酚胱圆糠只煜蟛坊蜓】蟛废鄣,,需扣除购进金额。 。 。外购产品或销售产品与计征工具纷歧致,,需按转换系数统一到计征工具后扣除。 。 。当期缺乏扣除或未扣除的,,可结转下期扣除。 。 ?????鄢币谰萃夤嚎蟛返脑鲋邓胺⑵被蚱渌庇杏闷局。 。 ?????笠等ㄈ擞ψ既放趟阃夤翰返墓航鸲,,未准确盘算的,,一并盘算销售收入。 。 。


  八、同时销售原矿产品和选矿产品的,,矿业权人应划分盘算各产品的销售收入,,未划分盘算的,,均视为原矿产品的销售收入。 。 。


  九、生产的矿产品涉及多个矿种的,,矿业权人应划分盘算差别矿种销售收入并按响应收益率盘算。 。 。无法区分主矿种与共生矿种矿产品销售收入的,,矿业权人应按主矿种、共生矿种中收益率最高的矿种盘算;;无法区分主矿种与伴生矿种矿产品销售收入的,,矿业权人应按主矿种盘算。 。 。


  十、矿业权人按人民币以外的钱币结算销售额的应折合成人民币盘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爆发确当日或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心价,,确定后年内不得变换。 。 。


  十一、矿业权人以自采原矿产品销售或继续加工形成不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后续产品的,,在采矿阶段盘算出让收益;;以自产选矿产品销售或继续加工形成不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后续产品的,,在选矿阶段盘算出让收益。 。 。其他视同销售的,,在矿产品所有权转移时盘算出让收益。 。 。详细盘算按第六条的划定执行。 。 。


  十二、2023年度矿业权出让收益申报缴纳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之前。 。 。


自然资源部 财务部 税务总局


2024年9月3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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